本縣111學年度國民小學五年級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(全部學科跳級)鑑定報名對象及資格如下: (一)報名對象:就讀本縣國民小學五年級之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,且連續接受資優教育服務者。 (二)報名資格:前述資賦優異學生,其四年級下學期及五年級上學期全部學科(學習領域)定期評量平均成績,各自轉換成T分數後,全部加總之分數,需達同年級全部學生正2.5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99以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