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本案職訓練研習對象以各校近三年未曾參訓者為優先錄取,其次依序為代理(課)相關人員或現職教師為優先報名,40名額滿為止,並本權責核予公(差)假登記。 2.研習日期及時間:110年10月23日(星期六)、110年10月30日(星期日)、110年11月6日(星期六)上午9時至下午4時30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