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考試院民國110年4月16日令會同行政院修正發布 「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」部分條文。 二、檢附發布令影本、上開修正條文、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。前開修正條文已刊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(http://www.mocs.gov.tw/銓敘法規/法規動態項下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