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
吳佳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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幹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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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07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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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73
主旨:為落實行政院「0-6歲國家一起養」政策,軍公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加發措施(加發2成薪),自本(110)年7月1日起同步實施。
說明:
一、依行政院110年6月21日院授人給字第1104000594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建構友善生養環境,行政院於本年5月6日院會提出「少子女化對策-建構安心懷孕友善生養環境」政策,其中育嬰留職停薪津貼(以下簡稱育嬰留停津貼)由現行6成薪提高至8成薪;被保險人請領育嬰留停津貼如於本年6月30日以前而請領期間跨越本年7月1日者,自7月1日以後之日數,得加發金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