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彰化縣政府113年6月21日府人給字第1130232001號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3年6月18日總處給字第1134001176號函辦理。
二、「貼心相貸」-全國公教員工消費性貸款(以下簡稱本貸款),原由臺灣土地銀行依約承作至113年6月30日止,經人事總處重行辦理公開徵選金融機構承作後,由臺灣土地銀行再度獲選接續為公教同仁提供服務,辦理期間自113年7月1日起至116年6月30日止,為期3年。
三、本貸款相關規定如下:
(一)適用對象:中央及地方各機關、公立學校、行政法人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(含育嬰留職停薪人員、連續服務滿1年之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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