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|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6月2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81926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為維護暑假期間學生安全,請各校利用多元管道加強宣導旨揭注意事項,提醒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,做好相關防疫保護工作及從事正當休閒活動,以增進學生健全身心發展,降低學生傷亡事件發生。 |
三、 | 當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時,請確依教育部「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」規定實施通報作業。 |
四、 | 另請各校於111年7月4日(星期一)下午5時前建置與更新緊急聯絡人(首長、業務主管、業務承辦人)資料於教育部校安中心網站(網址:https://csrc.edu.tw/),俾利緊急事件聯繫暢通。 |